河津市禹门口焦化有限公司 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公示 分类:新闻资讯 时间:2020-12-02 为全面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、《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》、《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(试行)》,根据运城市生态环境局《运城市2020年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通知》(运环函(2020)93号),我公司为运城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,因此应编制《河津市禹门口焦化有限公司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》。 上一篇: 龙门村党委村委集团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网 下一篇: 龙门集团新建年产172万吨焦化项目第13次招投标情况汇报会暨村民搬迁工作会议召开